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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东日报记者就工伤维权采访陈其象律师
来源:
慈溪资深律师
网址:
http://cxls.viplaw.cn/
时间:2016-11-28 15:11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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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接:http://www.ndwww.cn/news/xsnews/snnews/snsh/200908/78306.html
律师为劳动者工伤维权支招
工伤索赔存在劳动关系是前提
作者:
ndwww
文章来源:
宁德网
更新时间:
2009-8-109:40:31
宁德网消息
(
记者
彭小妮
)
近日,寿宁县李某向闽东日报民生热线反映,他于两年前在古田县一采石厂务工期间受了工伤,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务工的工厂又没有工商营业执照,劳动部门不受理他的工伤认定请求,如今病情加重,危及生命,特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那么,这位求助者的情形是不是工伤,应当通过什么渠道维权
?
工伤如何认定,在受了工伤之后应该如何合法、合理地获得工伤赔偿
?
日前,记者咨询了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的陈其象律师,请他为劳动者的工伤维权支招。
要点一 工伤索赔劳动关系是前提
据李某陈述,他于
2007
年在古田鹤塘一家私人采石场打工,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,颈部受伤,当场昏迷,由工友护送到当地一家诊所进行了简单治疗,工厂付了医疗费。今年,李某经常感觉颈部疼痛,四肢有麻痹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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